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校友返校聚会接待管理办法

2021年11月16日 10:22  点击:[]

吉林建筑大学校友返校接待管理办法

随着校友值年返校活动频次的增加,返校接待工作已经成为校友办一项常规性的工作,为了规范工作程序,更好为毕业生提供周到的服务,出台这一接待管理办法

第一条为进一步做好校友值年返校等有关接待工作,以热情、真诚的服务欢迎校友回到母校,让校友们真切感到母校的关怀和温情,制定本办法。

第二条校友返校聚会期间,校友办负责协调为校友提供座谈会场地及体育场馆、教室等场所。同时,根据返校的校友需要,校友办负责协助做好以下工作:

(一)根据实际情况协调和邀请学校、学院有关领导和教师;

(二)介绍学校有关情况并引导校友参观校园;

(三)联系校史馆、东北建筑文化研究中心、文体中心等校内场馆供校友参观;

(四)协助联系入住宾馆、就餐等事宜;(校友中午在校内用餐,学校后勤管理处在一食堂教工餐厅免费提供标准为20元/人的自助餐。)

(五)提供吉林建筑大学校徽及具有母校特色的纪念品;

(六)协调做好校友捐赠的登记、收存和冠名工作。

第三条聚会结束后,校友聚会的组织者需向校友办提供以下材料:

(一)班级通讯录、同学照片、视频等资料;

(二)校友们在各自领域取得的成果(包括著作、各类作品、发明创造及各种荣誉等)。

第四条本办法自即日起开始施行,由校友办负责解释。

吉林建筑大学校友工作办公室

二〇一七年七月四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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